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征集黄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如认为有以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
一、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sscjfgk123456@163.com。提供问题线索请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构或夸大事实,不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有效联系方式等。专项整治工作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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