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肇科〔2022〕34号)精神,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对2019年以来立项,且项目合同期限在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项目单位未在项目合同期限内提出验收申请和项目终止申请的258个项目,予以强制终止。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从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2899816,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芙蓉路西二街科技中心大楼10楼。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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