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开展中山市2025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创客广东”大赛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以及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中山市的项目(已获得奖补项目除外)。其中,产业化落地条件:(1)获奖项目在当地建设投产(包括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人员等);(2)产品已经产业化,实现规模化量产或者销售订单。
二、奖补范围
上述项目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 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获奖之日以大赛获奖名单通告时间为准(2022年为12月11日、2023年为11月3日)。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本次“创客广东”大赛项目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进行申报,登录后根据系统要求和省厅申报指引(附件1)完成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下报送。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可在系统生成申报书并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两份,整本材料盖骑缝章,封面和申请表页盖章。于7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推荐上报我局。
五、相关要求
(一)请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完成镇街初审,并于7月29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盖章后的镇街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市工信中小企业局联系人处。
(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因信用问题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入库。
(三)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工信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朱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8830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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