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4〕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1日
四川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进一步健全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机制,畅通各类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渠道,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打通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全省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明显提高,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二、全面梳理存量专利
(一)全覆盖盘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组织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存量专利盘点,采取发明人自评、单位集中评价等方式,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梳理筛选市场需求潜力大、转化实施空间广的专利,对转化意愿、转化方式、项目组合等进行标注后在平台上登记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2024年底前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全覆盖盘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引导企业参与存量专利市场评价。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和国际专利分类(IPC)的对照关系,基于产业细分领域挖掘存量专利潜在需求企业。动员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推荐懂技术和产品的专家,对入库专利的转化实施意向、技术改进需求、产学研合作意愿等开展市场化评价,并在平台上反馈。〔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速推进转化运用
(三)促进专利供需对接精准匹配。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市场评价对存量专利开展分层推广、加速转化。基于产业细分领域企业对专利技术需求情况,通过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向企业匹配推送专利信息。选取企业集中度高、技术需求旺盛的产业集群,开展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转化供需精准对接活动。扩展高能级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模式,推进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
(四)推进专利赋能优势产业发展。围绕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提升产业链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便利度。聚焦我省六大科技专项,支持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研发布局。依托重点企业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序引导标准必要专利布局,增强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能力。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及监测评价。〔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供给,在有条件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园区为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提供增值化服务,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加大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资本市场的知识产权服务力度,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深入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国家标准,培育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委金融办、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
(六)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将专利产品备案情况作为申报四川专利奖、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的重要依据。依照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积极培育并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四、加强政策激励支撑
(七)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政策激励。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建立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个案考核。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给企业等主体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合理约定权利归属,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在省级及以下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一体化推进专利运用和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质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推动建立健全海外维权互助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
(九)支持专利转化运用开放合作。深化川渝知识产权合作,推动专利跨省域转化。发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地区)合作园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知识产权贸易。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蓉欧班列”基地建设,助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海。加强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鼓励国际绿色技术知识产权开放实施。〔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商务厅、省贸促会〕
五、夯实转化运用基础
(十)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专业化知识产权交易场所资源配置优势,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进场交易,提高专利转化效率和成功率。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统一规范的交易制度推进川渝一体化知识产权交易。探索技术经理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支持开展专利交易居间服务。支持四川省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专业性强、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提供集成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一)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开发一批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持续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面向产业集群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等新模式。探索创业投资等多元资本投入机制,通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专利产业化的资金支持,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以知识产权为底层资产的风险投资,建设多方联动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评价评估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探索推行涉及专利许可、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保险产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金融办、四川金融监管局,科技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证监局〕
(十二)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发挥国家级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知识产权产业和区域运营分中心服务能力。支持国家级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有效融入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推动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一点发布、全网通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支持成都高新区、绵阳科技城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持续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六、提升专利供给质量
(十三)围绕产业需求加强专利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围绕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深化“产学研”合作,聚焦市场需求开展专利订单式研发,培育和发现一批弥补共性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围绕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产学研用服”相结合的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加强专利质量源头管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加大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整治力度,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意识提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跟踪监测、分类统计和总结上报工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本行业领域内相关工作落实,加大省级有关引导性资金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