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融入深圳市低空经济中心建设,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推动光明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是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8日,共计3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征求意见时间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6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5-88212029(邮编 518000),联系人:郑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zggj@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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