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代建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储备项目类型分为八类,分别为:
1. 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
2. 建筑能耗监测项目;
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求能效提升不低于15%);
4. 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5.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改造项目(需符合国家和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要求);
6.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项目);
7.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制订项目;
8. 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工作研究和项目。
(二)享受过国家或省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不是项目投资主体或者建设单位的,应征得投资主体或建设单位同意。
(三)由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储备项目意向表》《2025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意向表》,并报送其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或开工许可文件、合同、项目竣工或验收文件、达到绩效目标文件等资料)。
二、申报方式
(一)各区县所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由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负责征集,并于7月28日前收集并汇总报送我局建筑科技发展科;
(二)其他项目直接由申报单位于7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建筑科技发展科(联系人:陈捷帆,联系电话:0754-88572048,邮箱:stzjjzkjk@126.com)。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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