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委字〔2023〕12号)和《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的通告》(韶工信规字〔2023〕1 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韶关市2024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中认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次申报前已经认定或正在申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不再开展市级申报认定。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通过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填写。开放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9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线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辖区工信部门受理,各辖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8月9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送交我局。
(三)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审查后确定认定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附件2)。
(二)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3)。
(三)承诺书(附件4)。
(四)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5)。
申报企业需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根据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与企业通过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传资料的电子版内容需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切实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各辖区工信部门按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次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地工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次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技改创新科:张帆 0751-8883755。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51-8176962。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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