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境外企业以及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境外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树立以安全为前提的发展理念,明确企业负责人是境外安全第一责任人,完善境外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审慎前往中高风险国家,加大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训,全力保障境外企业和人员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境外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密组织境外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境外企业、项目实现安全发展。
三、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和措施。针对当前一些地区、部分国家出现电诈、绑架等安全事件发生的情况,各企业要指导派出企业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安保力量,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妥善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四、规范海外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自觉接受我驻当地使(领)馆一线监督和指导,严格遵守我国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属地化经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中外员工合法权益,严禁参与赌博业、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定境外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信息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专职负责境外安全工作。境外企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请立即向我驻当地使(领)馆和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报告,并在当地使领馆的统一指导下,妥善开展应对处置,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黄山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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