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审批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截至2024年7月11日,广州市算旺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完成资料报送手续。我局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二条,将该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现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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