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22〕158号),科技部决定在全国启动建设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不含区)。经县(市)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南昌县、樟树市、贵溪市、信丰县、永新县人民政府申报国家创新型县(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或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791-86253790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0791-86263938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江西省科技厅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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