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坪山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深坪府办规〔2023〕6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好坪山区2024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申请工作,请各申报企业在2024年9月2日-9月30日(工作日时间)按附件要求做好奖励申请工作。
对于去年已进行首年奖励发放的企业,我局将在每年进行新发放主体资格审核时,同步进行续发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方案所列奖励条件的,不予续发奖励。
特此通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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