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商贸领域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小升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小升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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