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创高星级园区,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精神,市园区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绍兴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工作。经园区申报自评、属地初审、资料评审、意见征求等程序,形成了绍兴市2024年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市经信局行业提升处(园区指导处)。
联系人:缪碧鸿,85157321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8日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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