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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4:04:00 发布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工信部关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山东省2022年数字经济“重点突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总数据师制度建设工作,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模式、管理体系和决策方式,现组织开展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征集工作

  (一)试点工作内容

  1.试点时间:公布企业入选之日起一年。

  2.试点任务:建立企业总数据师(以下简称“CDO”)队伍,CDO所在企业建立企业CDO制度,试点期结束后,达到要求的企业通过试点。

  (二)试点企业条件

  1.在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

  2.企业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量,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

  3.鼓励国有企业、大型工业企业、产业链重点企业、DCMM2级及以上等级贯标企业等积极申报试点。入选2021年度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企业不再申报。

  4.根据《山东省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工作建设方案》,形成本企业CDO制度建设方案。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2022年度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申报表,提出CDO推荐人选(每家企业只能推荐1人)。

  2.各市综合考虑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荐20家左右的企业参与本次试点申报。

  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选,确定山东省2022年度企业CDO制度试点名单。

  (四)支持政策

  1.省工信厅将适时对试点企业CDO进行培训,开展相关研讨活动,帮助CDO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组织专家到试点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咨询服务。

  2.对列入试点的企业,支持优先开展DCMM贯标评估;试点企业CDO制度建设情况,优先入选省CDO制度建设优秀案例并加以宣传推广。2022年底将面向全省CDO遴选山东省大数据领域领军人物、智慧工匠。

  3.鼓励和支持各市在支持企业建立CDO制度方面给予政策引导。

  二、案例征集工作

  (一)案例征集对象

  2021年度企业CDO制度试点企业。

  (二)案例主要内容

  1.CDO制度建设目标。

  2.CDO主要工作举措。如数据管理队伍设置、数据管理战略和标准的制定、数据平台建设、系统管理整合、业务流程改造等。

  3.CD0制度建设成效。包括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数据业务增值(如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数据交易)等方面的取得的成效,应以具体案例、数据进行说明。

  (三)案例编写要求

  请申报企业自拟标题,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配图清晰,字数不超过2000字。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在相关媒体、平台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试点申报和案例编制工作,并于10月12日(周三)前将汇总好的试点申报表、建设案例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倩倩 0531-51782725,肖凯月 18339110708

  邮箱:cytjc@shandong.cn

  

  附件: 1. 山东省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工作建设方案.pdf

   2.2022年度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申报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spider-shand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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