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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限期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22:19 发布部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经查,本公告所列企业(详见附件)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上述企业及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并申请信用修复,如确实不开展经营活动,请于公告期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告期满后,如企业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未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_.xls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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