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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6日 14:50:40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文件 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2024年1月,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能力,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建设期满,高质量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全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度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通经验”,打造创造活力足、保护能力强、运用效益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城市。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7件以上,著作权年登记量6万件以上,建成县域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构6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8个,每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量、以行政裁决决定方式结案数分别达75件、40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88天以内,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应诉指导率10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年均增长30%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85分以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统筹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

  1.强化统筹协调。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和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成立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规划和形势研判。

  2.优化考评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评价等考评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示范区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估。对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

  (二)坚持制度引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3.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出台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开展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电商直播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数字领域版权保护等工作指引。加大知识产权重大维权补助、专利保险奖励等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免申即享、简申快享、应享尽享,以政策红利激发保护动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4.加大行政保护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持续推进专利确权与侵权纠纷联合审理、行政裁决书面审理等工作。高标准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深入开展“铁拳”“蓝天”“剑网”“龙腾”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纺织、家具、电动工具等重点行业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高效运行企业打假维权中心,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保护力度,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打假护航。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低价恶性竞争、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5.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惩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推广知识产权“要素式”审判,构建“繁简分流、裁调并行”的知识产权解纷审理模式。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履职、融合发展,重点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著作权不当登记行为的检察监督。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领域,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6.畅通联动保护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采信、纠纷调处等工作协作联动。深化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侵权纠纷诉调对接等机制,推动争议处理与司法诉讼程序有序衔接。建立司法行政多部门“同堂培训”机制,建强南通市知识产权“融合战队”,整合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力量,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合力。

  (三)坚持系统推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7.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设立重点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品牌指导服务站10家。充实南通市知识产权仲裁服务中心人员力量,知识产权仲裁员队伍扩充至30人以上。加强南通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区块链+公证”电子存证平台应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举措。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推进“正版正货”示范建设,提升实体市场、商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完善南通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推动商标侵权纠纷调解处置。

  8.强化知识产权数字赋能。建成运行南通市“知慧通”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检索、维权保护、法律咨询等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公共服务。全面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窗通办”。统筹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多部门、跨场景互联互通,提升知识产权数字化治理能力。

  9.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利侵权判定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不少于200人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人才库。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活动,结合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需求,引进一批战略规划、品牌运营、专利导航等高端人才。开展“知识产权总监”系列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四)坚持创新突破,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10.优化行政保护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知识产权机构改革要求,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强化县级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全市行政裁决业务骨干超100人。以通州家纺、海安家具快维中心为试点,探索建立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多类型知识产权统一管理模式,提供“一站式”综合保护。

  11.深化司法审判领域改革。积极争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权,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规则与裁判方式。发挥通州湾法院、检察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优势,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综合履职效能。加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增设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基地设置检察官办公室,在专业市场设立知识产权行政刑事联合保护工作点。

  (五)坚持对外开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12.拓宽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渠道。持续举办张謇杯中国国际家用纺织产品设计大赛、中国(川姜)家纺画稿交易会,提升世界级家纺品牌集群影响力。优化南通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博览会、船舶海工产业展等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积极参与RECP、“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南通地理标志产品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积极申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

  (六)坚持前瞻布局,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13.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保护。聚焦南通“616”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家以上,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每年培育市级高价值项目不少于8个。指导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建立南通市重点出口企业名录,引导企业利用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体系等申请途径,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新增PCT途径国际专利申请300件以上。

  14.提升海外纠纷维权能力。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预警监测等服务。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制定企业参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指引,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险等保险业务,提升企业海外风险应对能力。

  三、标志性成果

  (一)探索知识产权区域协同保护新模式。全面融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与温州、绍兴、嘉兴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合作,完善上海、南京、无锡、南通四地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探索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优质地理标志产品长三角区域共享互认和联合保护。积极推进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加强沪苏通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共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立案协助、信息共享、证据互认。

  (二)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点。扎实推进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建设,完善行政裁决市、县、镇三级联动机制,推动行政裁决职能向县级下沉。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市场监管分局设立行政裁决服务窗口,拓展受理渠道。推动家纺产品外观设计和画稿版权一体化保护,推行侵权纠纷“快调速裁、简案快办”,整体办案周期压缩50%以上。

  (三)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样板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建设,健全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干、知识产权快维中心为延伸、县级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为分支的“1+2+N”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快推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领域扩容、通州家纺快维中心载体功能提档升级、海安家具快维中心建成运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向县域延伸覆盖,建成运行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不少于4家。

  (四)擦亮“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金名片。凝聚通商总会、侨企侨联、专业机构等力量,构建更大范围“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网络。优化“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信息化平台功能,加大“海外维权直通车”模块功能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快速开展海外维权。依托“张謇企业家学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线上线下加强对南通“走出去”企业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

  (五)做优商标品牌助力产业发展生态圈。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全市建成30个重点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实施“南通家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探索“区域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经验。推动南通老字号与商标一体化保护,强化驰名商标保护。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力度,开展“通乡优品”推介活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价值。

  (六)构筑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强支点。实施专利培育“滴灌计划”,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实施专利转化“雨露计划”,每年助力400家以上中小企业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不少于1200件、50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80亿元。实施知识产权“指南针计划”,充分发挥南通市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作用,帮助80家以上拟上市企业、“走出去”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实施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优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吸引10家以上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

  四、进度安排

  示范区建设期限为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序时进度为:

  (一)启动部署(2024年3月—2024年7月)。召开示范区建设启动会,制定完善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

  (二)组织推进(2024年8月—2025年9月)。全面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1)。

  (三)自查提升(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自查评估,查找问题不足,补齐短板弱项。

  (四)验收准备(2026年1月—2026年2月)。总结示范区建设成效和特色经验,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

  五、组织保障

  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多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示范区建设需要,持续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有序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625号)明确的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政策清单和江苏省支持政策清单(详见附件2)内容,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各项政策快落地、早见效。

附件下载
通政发〔2024〕19号.pdf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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