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组织2024年江苏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入库工作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创新发展服务贸易项目(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出口、服务进口业务)。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且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当年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符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明确的具体要求。
三、基本申报材料
(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二)申请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经营者信用报告(参考附件3)。
(四)符合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的具体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用管理。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主体对自身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须签名、盖章。
(二)为避免资金使用“小、散”,单个项目申请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0万。对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收回已补贴资金。
五、申报流程
(一)系统申报: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4年度江苏省商务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入库(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出口、服务进口业务)并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技术支持4008696086。
(二)提交纸质材料:将请按照附件指南对应材料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编写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盖章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意事项:
1)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否则不接收。
2)申报材料涉及到法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法人代表手签,不可以使用签名章,若由被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申报材料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如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若材料过少,不需要做书脊但是需要在封面写清楚各项事项;材料一经报送,不得补报或修改。
4)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用A4纸打印,有目录页并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法定代表人手签确认(盖法人章无效),复印件加盖项目申请方公章。同时需加盖骑缝章,外文申报材料必须对主要部分进行翻译。
(三)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均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12点(周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六、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8125、67061013、6668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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