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智力资源,健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和智库服务体系,西安市科技局将按照《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市科发〔2022〕14号)征集建设2024年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
一、征集范围、条件及要求
1.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需要,设立包括但不限于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战略研究、基础科研能力提升、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创品牌推广提升等智库类型和研究方向。智库应突出研究方向和特长,明晰自身定位。
2.科技创新智库由驻市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以下称“依托单位”)内符合条件的研究团队组织申报,依托单位应在西安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及良好的工作环境;所属二级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研究能力的也可以二级机构名义作为依托单位,但同一依托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科技创新智库。
3.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相应的基础条件,具有长期稳定的研究经费。
4.智库负责人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近三年内主持承担过科技创新咨询工作且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有关市级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用,能提交证明材料,智库负责人必须是依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智库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主持承担过与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部委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近五年内主持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工程);近五年内主持获得与本人主要研究方向相符的国家级奖励。首席专家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智库负责人兼任。
6.支持开展联合创新研究,智库团队可由依托单位人员和外单位在本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但外单位人员占比不超过40%。
7.智库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不多于15人。核心成员限定5人(包含智库负责人和首席专家),至少有3人为依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须具有该领域较强的专业背景,只能在有效期内的某一智库任职,不得在不同智库交叉任职。
8.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申报单位(非独立法人的依托单位,需经法人单位审核通过)确认后提交市科技局,填报内容须真实有效,严禁出现虚报、瞒报等情况。
二、材料要求
1.《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5份(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录中应包含职称、奖励、成果应用等证明材料);
2.《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件。
3.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九楼906。
三、时间安排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温肖 范近近 029-88405272
郭海玉 029-86786678
邮箱:842314000@qq.com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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