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要求,为加快我市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现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荐申报工作。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发改委网站通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6/t20240620_1389869.html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于7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名称-申报单位”。
联系人:张元琨,联系电话:0574-89187795;
范雨佳,联系电话:19857085743。
邮箱:nbcarbon@163.com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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