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下载),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
二、各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1月24日前将初审意见、申报汇总表盖章版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属企业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共同出具推荐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及电话:周琰、王伯昆0531-51782660
联系邮箱:dzxxc_sjxw@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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