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为继续做好我区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的考核工作,现将我区2023年度外商投资“两类企业”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度考核合格的“两类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条件
1、产品出口企业考核要求:企业当年出口额达到当年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额的50%以上、当年实现营业外汇收支平衡有余和当年实现盈利、完成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
2、先进技术企业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技术转让的实施进度,考核要求:企业应经营情况良好,并按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和技术更新、完成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
三、考核程序
1、请相关企业将考核申请纸质材料报至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且申报信息无误的予以收件。
2、考核结果。我委对考核合格的“两类企业”颁发2023年度“两类企业”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出具《考核不合格意见通知书》。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办理换发证书的企业原“两类企业”证书到期后(确认或考核通过起1年)一律作废。
四、考核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一)产品出口企业
1、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考核申请表(原件);
2、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外汇收支平衡表(原件);
3、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财会主要指标表(原件);
4、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信息表(原件);
5、上一年度产品出口实绩和外汇收支平衡情况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6、上一年度确认或考核合格的“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证书(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1-4详见附件2,下载后填写并加盖公章;5-7加盖公章。
(二)先进技术企业
1、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申请表(一)原件;
2、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申请表(二)原件;
3、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财会主要指标表(原件);
4、企业先进技术和设备情况表(原件);
5、企业主要产品质量情况表(原件);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上一年度确认或考核合格的“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1-5详见附件3,下载后填写并加盖公章;6-8加盖公章。
五、考核时间
2023年度“两类企业”集中考核从2024年7月22日(周一)起至2024年8月2日(周五)止,逾期不再受理企业考核申请。企业递交材料后于2024年8月5日起至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两类企业”考核办理结果(“两类企业”证书或《不合格意见通知书》)。
特此通知。
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管理科联系人:钱希鸣 电话:69716509
递交材料及领证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7 窗口经办人:朱怡 电话:59715181
附件:1.青浦区2022年度考核合格的外商投资“两类企业”名单
2.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考核申请表(4张)
3.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申请表(5张)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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