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2024年越秀区支持孵化载体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越秀区支持孵化载体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3:45:46 发布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孵化器运营单位: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越府办规〔2023〕1号)及其贯彻落实措施,我委组织开展2024年越秀区支持孵化载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越秀区内经营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单位

  二、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31日

  三、申报项目

  项目1:运营评价奖励

  对于纳入区级管理范围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档最高3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参加评价总数的20%;第二档最高2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参加评价总数的30%;第三档最高1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参加评价总数的50%。年度评价不与培育孵化载体奖励重复奖励。

  项目2:培育孵化载体奖励

  对新纳入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单位的加速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自培育证书发放日起不超过三年),且当年参加火炬统计通过审核的,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运营单位最高15万元、10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其中孵化器奖励周期2年,培育证书发放后第一年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奖励,第二年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奖励。

  项目3:认定孵化载体奖励

  对于2023年度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5万元的奖励;对于2023年度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运营单位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

  项目4:培育毕业企业奖励

  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2023年度每培育一家毕业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运营单位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家加速器、孵化器每年培育毕业企业奖励累计最高50万元。

  项目5:投融资服务奖励

  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运营单位对在孵企业直接投资10万元以上,在该企业2023年度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最高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运营单位奖励;由加速器、孵化器运营单位引入社会机构对在孵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在该企业2023年度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给予加速器、孵化器运营单位最高2万元奖励。每家加速器、孵化器每年投融资服务奖励累计最高50万元。

  四、申报方式

  (一)支持孵化载体建设项目由孵化载体运营单位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应填写《越秀区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申报书》(见附件1),明确具体申报奖励项目,按清单汇总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清单如下:

  1.入驻企业信息表(见附件2)

  2.运营单位企业信用报告(通过“信用广东”网站自行打印)

  3.专职孵化服务人员社保或完税证明

  4.孵化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5.创业导师聘请协议

  6.租赁协议和孵化协议

  7.其他加分证明材料(申报项目1提供)

  8.毕业企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申报项目4提供)

  9.获投资企业情况表(见附件3,申报项目5提供)

  (二)申报主体应自查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签字盖章。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扫描版一份,表单附件还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本(word或excel格式)。

  孵化器项目电子档发送至xmgsbia@126.com;众创空间项目电子档发送至332702100@qq.com。

  五、申报受理点

  受理点: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投资业务科、广州黄花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温晓文,37623576(孵化器)

  王虹,37618507(众创空间)

  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1.越秀区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2.入驻企业信息表.xlsx
附件下载
3.获投资企业情况表.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