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以及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确保转型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公开征集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长沙市工程机械、先进计算、生物医药、烟花鞭炮4个细分行业,按照“规上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企业愿改尽改”的原则,面向全市征集有意愿、有需求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长沙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划型为中小微型企业(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长沙市4个细分行业制造业企业;
(二)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三)具有一定的数字化基础,数字化改造意愿和转型需求较强,正在或者近期有计划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
(四)数字化改造的具体实施地应在长沙市范围内,服从统一组织和安排,能够按照要求在试点工作时限范围内完成数字化改造任务,并达到二级及以上数字化水平(数字化水平等级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在企业改造完成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进行实地评测确定);
(五)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六)已纳入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首批改造实施企业名单的试点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三、相关流程
(一)摸排动员。由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信局对照原试点企业名单进行逐一摸排和动员,详细核实原试点企业名单情况,按照“规上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企业愿改尽改”的原则,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各行业推进机构做好协同配合。
(二)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参照《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如实编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区县(市)工信局(属于湘江新区和长沙经开区管辖范围的企业请分别提交至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
(三)辖区审核推荐。由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信局在广泛发动组织前提下,结合申报情况进行企业审核推荐。原则上通过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推荐申报基本完成全部试点任务,辖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细分行业试点企业推荐数量,原试点企业如未列入应说明理由。
(四)确定名单。市工信局根据推荐情况审核确定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名单,并由行业推进机构有序组织集成服务商、生态服务商对接试点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
四、支持政策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4号),对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后,市级财政再根据实际改造情况给予配套支持,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相关要求
(一)做好摸排核实
请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信局结合原试点企业名单、调研摸排和申报情况,汇总形成《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推荐表》(见附件2)。
(二)做好审核把关
请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信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于2024年7月19日(周五)下午17:00前正式行文将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推荐函、《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推荐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企业申报书、推荐表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zxqyc2024@163.com。
联系人:何文芊,联系方式:88666452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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