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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15:45 发布部门:韶关市人民政府 收藏

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1689号)要求,省工信厅拟于近期选聘第三批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申请、集中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自愿加入智库的企业家填写推荐表,推荐单位做好资格审核和集中推荐工作,并注重推荐各行业领域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

  二、推荐行业

  本次推荐按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等四大产业进行,重点推荐以下行业的民营企业家:

  (一)传统产业:农林牧渔,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钢铁水泥,家具制造等;

  (二)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超高清视频显示等;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前沿新材料等;

  (四)服务业:金融服务、创新设计、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商务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批发服务、租赁服务、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

  对以上四大产业的单个行业,每个行业推荐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三、资格条件

  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来自广东省内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在该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自愿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积极协助政府开展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为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省厅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智库成员开展政策征询、问卷调查、专家讲谈、考察调研、座谈交流、展示推介等活动,每年在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中举办智库高级研班,加强进修学习和沟通交流;各地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组织开展属地有关智库活动,协助做好地市小组的管理联系工作。

  (二)智库成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

  (三)如申请人员为企业最高管理者,但不是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需一并出具证明说明其为企业最高管理者(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同一家企业只能有一名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

  (五)请申请人员及推荐单位于申报推荐前认真查阅《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附件2)。

  六、报送要求

  自愿加入智库的企业家填写推荐表,经本人签名、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汇总后集中报送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

  请各地于2024年7月24日前收集汇总推荐材料正式行文报送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并报送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和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同时粤政易发送)。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叶剑锋、韩学光,联系电话:0751-8892331)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附件2: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doc
附件下载
附件3: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4: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三批)汇总表.doc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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