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非公组发〔2022〕4号
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1〕4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活区域经济活力,在全省打造一批经济增长快、产业结构优、发展环境好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标杆,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综合评价工作。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济南市莱芜区、胶州市、滕州市、利津县、烟台市福山区、寿光市、邹城市、肥城市、威海市环翠区、费县、阳谷县、曹县等12个县(市、区)为2021年度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各县(市、区)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对标学习,完善政策措施,集聚资源要素,补齐短板弱项,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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