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文旅发〔2024〕80号
本市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上海市打造文旅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3-2025年)》,促进文旅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文旅元宇宙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消费,拟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文旅元宇宙创新示范项目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一批利用5G、拓展现实、空间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等技术促进数字文化、智慧旅游、虚拟演艺创新发展的优秀实践和解决方案,培育树立示范性强、可复制推广的标杆项目,引导文旅业态演进和场景升级,提升科技成果行业转化水平。
二、主要方向
(一)沉浸式文旅体验新空间。依托文博场馆、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休闲街区等场所或相关空间,以提升市民游客沉浸体验为核心,利用扩展现实、空间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消费者打造深度参与和互动体验的文旅场景。
(二)虚实融合游览。聚焦文博场馆、旅游景区或开放式街区等场所,通过增强现实设备在现实空间叠加虚拟元素与市民游客进行互动的场景,尤其是在伴游导览、展览陈列、文物古迹复原等方面的应用。
(三)舞台虚拟演艺。聚焦剧院剧场等舞台演出场景,对舞美舞台装备进行升级改造,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虚实空间混合叙事的方式开展作品创作,研发兼具文化性、艺术性、创新性的演艺产品,升级传统演艺观赏体验。
三、申报要求
文旅元宇宙创新示范项目的开发或经营等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开放状态正常,发展前景良好且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半年。
(二)项目在性质上属于面向消费端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对于市民游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具备相应的接待服务设施和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服务等制度。
(三)项目基于5G、拓展现实、空间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等数字技术打造,充分体现文旅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能够生动展现特色文化内涵,提供较强的沉浸式体验和互动感受。
(四)项目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长期运营发展的可持续性,可复制可推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五)项目的经营单位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长期开发、经营项目的资金、技术、经验、人才等必备要件,未被认定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六)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不存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近三年内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单位填写《文旅元宇宙创新示范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后于8月31日前邮寄发出,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请同步发送。
(二)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5分钟。
(三)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四)市文化旅游局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以适当形式发布示范项目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911室
邮编:200003
联系人:何潇 021-23118309 冮胜男 021-23118113
电子邮箱:wljxxkjc@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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