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各市及有关部门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济南市中区出版“产业大脑”等32个项目为2024年度“产业大脑”建设试点(见附件1),青岛胶州市钢结构“产业大脑”等18个项目入库培育(见附件2),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项目推进机制。省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数经办”)统筹全省“产业大脑”培育和管理工作。各“产业大脑”组织单位要健全“产业大脑”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适时组织召开启动会议、里程碑会议和总结会议,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四定”方式,明确项目化推进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动落地。
二、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省数经办定期调度各“产业大脑”建设工作进展,各组织单位安排联络部门(于7月16日前报送2名联络人信息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按月将项目建设进展与成效等情况报送至省数经办。对建设进展缓慢的项目,省数经办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并视情况开展督查。
三、强化咨询指导及服务支撑。由省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省“产业大脑”建设提供规划指导和咨询服务。对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的“产业大脑”项目,省数经办帮助建设单位联络专家,给予专项辅导。依托省“产业大脑”推进联盟,整合“产业大脑”建设供给侧相关优势资源,为“产业大脑”建设运营提供供需对接、交流学习和经验推广等服务。
四、实施全程绩效考核管理。省数经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产业大脑”绩效考核,重点围绕产业基础、数据支撑、平台建设、赋能成效、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程序择优给予资金奖补。对于单次考核评估结果不达标的,限期2个月内完成整改;对于连续两次考核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将取消“产业大脑”建设资格。对于两年建设期满、未通过验收的,将不予挂牌。
五、加强项目梯次培育管理。本次公布入库培育“产业大脑”的揭榜单位须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方案整改,将完善后的申报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省数经办。省数经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产业大脑”项目转为建设试点。同时,常态化开展入库培育工作,按照“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加快“产业大脑”建设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参照省里做法,开展市级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培育及建设工作。
联 系 人:蒿云鹏、王俊人
联系电话:18953198935 0531-51782640 51782723
联系邮箱:cytjc@shandong.cn
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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