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9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加紧落实。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申报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将政策精神传达到辖区企业,同时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审核关,认真审核项目相关材料原件、核查项目现场等程序,提高本地区入库项目质量,防止报大数,防止申报骗补,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推荐上报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同时,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企业、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已履行征询程序并附上党组会意见。
二、本次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主要采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本次入库项目为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此期间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支持的项目,亦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库。具体内容和标准见省通知。
三、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库。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7月18日前将技术改造入库项目申请材料、完工评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和项目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10)行文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另外,申报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库的项目不用再提交完工评价材料。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务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曾剑、何思东;联系电话:388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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