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4〕19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地市推荐和省厅评审遴选或直接认定的方式纳入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
(一)遴选加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遴选条件:
1.在惠州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惠州市内有智能制造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申报指南的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直接认定条件
已取得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智能制造领域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已入选第一、二、三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企业。申报遴选加入和直接认定企业于8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通过平台进行线上填报,需线上对应填写申报书(申报指南的附件2),并上传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8月1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初审,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申请资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并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申报指南的附件3),与推荐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从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下载,须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一同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往年已入选以及今年新申报企业单位填报生态合作伙伴供需汇总表(附件5),并于8月25日前将该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好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并提供原件核对。若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其责任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马利,联系电话:28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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