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九届“创客中国”大赛(厦门赛区)暨第十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保障评选、评优、评审等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创投专家在大赛评选中的作用,现启动创投评委征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条件
1.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5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或CVC投资经验,具备在相关领域、市场、商业模式、技术、财务等方面的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评判经验;
3.对大赛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能够保证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并按时参与大赛的各项评选工作;
4.秉承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承诺按照大赛的规定,以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执行评选任务。
二、资料提交与相关要求
1.专家需由其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2.请根据要求详细且真实地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工作申请信息表》(参见附件1,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参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
3.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2)原件一式两份邮寄至“白鹭之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4.请务必在专家个人信息表中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成为登录评审系统的账号ID;
5.已是库中评委(拥有评委账号)的专家,请直接登录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更新个人信息。
三、评审覆盖领域
本届大赛涵盖七大行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以及节能环保。同时,根据参赛企业的成立年限,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进行评审。
四、其他相关要求
1.申请人需及时查收短信、登录并阅读“帮助信息”、完善个人信息。当且仅当评委申请人完成上述规定动作后,本年度其评委职能方可视为有效。
2.如评委信息发生重要变动时,应及时登录大赛网络系统更新相关信息,重新填写附件《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家个人信息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承诺书》,将盖章、签字原件提交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3.已备案的评委如不再参与之后的评委工作,应以书面形式向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取消其资格后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4.评委须遵守评委组织规则,违反规则的评委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因此带来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评委本人及推荐机构承担。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林梅清0592-2032063;
2.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6号楼309;
3.电子邮件:请将上述所有文件的电子版原始文件(word版本,非扫描件)同步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linmq@xmstec.com。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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