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四、五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实施前沿科技攻坚突破行动,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促进四川和其他省份协同创新。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跨省区域科技交流合作重点研发项目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对口科技援助项目。紧紧围绕科技援藏、科技援疆、科技援青等国家科技援助任务,重点征集在电子信息、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医药健康、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项目需求,研究内容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及应用示范为主,着力解决我省与对口支援省(区)关键技术需求、社会民生问题,有较强示范推广作用、能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口援助项目。
(二)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同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东西部协作,推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泛珠三角区域的高质量发展,落实我省与相关省(市、区)签署的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协议,重点征集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项目需求,研究内容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及应用示范为主,进一步深化川粤、川浙、川黔、川滇、川琼等省(市、区)间科技创新合作,有较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区域创新合作项目。
二、征集要求
1.项目需求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2.项目需求单位需与相关省份创新主体前期有较为深厚的科技交流合作基础,前期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科技交流合作协议,或能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3.项目需求按归属地提交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择优推荐报送。省级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中,教育厅原则上不超过20项);各市(州)科技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中央驻川单位,推荐单位为科技厅的高校院所可以直接报送项目需求,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5项。扩权县需求报所辖市(州)科技部门进行汇总上报。其他单位请提交推荐单位或按归属地提交各市(州)科技部门汇总上报。
4.请如实填报项目需求相关信息,不得虚填虚报。
三、报送要求
1.请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科技部门、有关单位于7月12日12:00前将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1)、前期合作基础介绍(附件2)发送至科技厅交流合作处指定邮箱(包括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逾期将不受理。
2.2024年5月,四川与吉林科技创新合作项目需求已组织专项征集,此次不再征集。
3.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需求,如有涉密项目需求请提前沟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海洲,陈传波
联系电话:028-86631802,028-86668672
电子邮箱:sckjtghc@163.com
附件:1.2025年度项目需求汇总表(参考模板)
2.前期合作基础情况简介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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