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信局: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新工信企业〔2023〕9号)和《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工信企业〔2024〕9号),经各地(州、市)工信局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3个(名单见附件)。
希望新认定的3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能够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汇聚资源要素,畅通协作渠道,完善治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提高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等环节配套能力,不断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
集群认定有效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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