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合理安排2025年政府性投资资金,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切实增强百姓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虹口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区202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有效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本部门履职必须做好的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与市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对标对表市下达工作任务,提出各单位建设项目需求,认真开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旧区改造与土地储备项目:包括区征收部门实施的旧城区改建项目和区土发中心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
(二)相关部门自行审批管理的维护类项目: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的城市维护类项目,以及教育、卫生维护类项目。
(三)区发改委审批管理的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类项目,其他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修缮项目。
(四)信息化项目:经区数据局初审通过的信息化项目。
二、申报原则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单位应统筹安排并申报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依据储备库管理办法申报
原则上申报年度计划的项目,应是已纳入本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甲级项目(旧区改造与土地储备项目和信息化项目除外),具体按照储备库管理办法执行。
(二)衔接区政府重点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中应充分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城市更新、可再生能源建设、河长制、林长制、十五分钟生活圈等各项工作要求,在设计方案、计划进度等各方面与之有效衔接,确保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三)安排必要性充分前期研究成熟的项目
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时深入开展前期研究,社会事业、基层基础设施类项目应在项目申报计划前完成功能性评估,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设计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建设条件落实,并按照《虹口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指标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各类造价标准合理编制项目概预算。
各项目单位按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及时将拟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升等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甲级项目。
各项目单位应充分研究论证投资规模,上报的计划总投资一旦确定,将作为今后审批时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总投资申报立项。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应按照《虹口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区发改委提交计划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填写《虹口区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涉及房屋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或修缮的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文本材料,并附相关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确需提交房屋安全鉴定等材料的,一并提供。
(三)土地储备项目提供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四)如项目系市相关部门下达任务目标,提供相关书面文件。
(五)未提供前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正式项目计划。
城市维护类项目和教育卫生等自行审批管理的维护项目,项目单位需同步向区财政局申报部门预算,资金需求不得超过区财政局安排的预算额。
信息化项目需经区数据局审核后,由相关项目单位报区发改委(含教育、卫生、公安信息化项目)。
四、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向区发改委提交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区级建设财力管理项目)的申报材料。区发改委将根据申报的项目情况,经现场踏看、必要性评估等环节,确定拟纳入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并指导各单位做好储备库入库升等和项目方案的编制上报等工作。
其他各类项目计划(部门自行审批管理的维护类项目、旧区改造与土地储备项目等)的申报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信息化项目请于11月18日前提交给区发改委。
附件:虹口区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张良亮、李晓磊联系电话:25658403、25658439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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