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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0:54:36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渝高技办〔2024〕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意见》(中办发〔2022〕58号),加快推进“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和“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巴渝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助力全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根据《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2017〕18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及范围

  (一)遴选名额。筹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新建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

  (二)遴选范围。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设在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产业领域,紧密围绕“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职业工种,突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开展申报。其他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单位申报条件。企事业单位应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拥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专家团队,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提供必要资金设备支持;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其中:

  1.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占企业用工(含劳务派遣)总量的35%以上;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了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60%,并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2.依托职业院校、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高技能命名专家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为人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高技强;每年在工作室工作6个月以上;领衔一个3~15人专家团队,社保缴纳或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应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级以上技能类奖项,原则上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同时具备以下部分条件:能够利用绝技绝活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培养一定数量技艺高超技能人才或者在“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和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全国重要技能竞赛中为培养获牌选手做出重大贡献;发展、挖掘传统工艺并进行传承。

  2.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应获省部级以上技能类奖项,原则上具有某一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同时具备以下部分条件:能够利用绝技绝活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掌握和使用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攻克重大技术难题;在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等方面做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效果或者在“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和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全国重要技能竞赛中为培养获牌选手做出重大贡献;挖掘、传承传统工艺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成果。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应符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条件。工作室命名专家原则上具有某一职业(工种)

  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经文化旅游部门确定为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的人员亦可作为高技能命名专家申报市级或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工作室申报优先条件。

  1.对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开放式培训培育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2.对承担职业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评价、工学一体化推广等重点任务,承办第二届“一带一路”等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参加技术展览、技能展演并提供相关保障的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事项

  (一)工作室申报流程。工作室按属地或归口原则逐级申报,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市高技办推荐。中央在渝单位按属地从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全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单位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技能专家,或者世界技能大赛中国专家组长、金牌获得者,可破格申报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参评单位1个,可推荐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参评单位各不超过2个并排序。

  (二)工作室申报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推荐单位技能人才情况核查证明表》(附件2);

  2.拟命名专家1500~2000字事迹材料;

  3.工作室申报报告,包括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计划目标,本单位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拟命名专家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照片;

  5.其他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能传承、技术攻关、技艺革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三)工作室申报限制及例外。同一技能专家只能命名建立一个大师工作室。同一单位同一职业(工种)同一层级原则上只能建立一个工作室。同一企业在本市拥有多个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子公司等),可将每个分支机构作为一个单位进行申报,但专家应至少在该分支机构工作满2年,且在建设评估期内持续工作。

  2023年获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今年不能申报上一等级工作室。2022年获建的市级和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对应层级先行申报市级首席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优秀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后续纳入评审范围。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命名专家,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经申请同意迁建或变更命名专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两年且评估合格后方可按规定条件申报上一层级工作室。限期整改、终止工作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得申报上一层级工作室。

  四、权利和任务

  (一)经费支持。按规定给予工作室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万元/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万元/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国家认定等次标准给予补助,工作室升格后按对应层级标准给予差额补助。鼓励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按市级补助配套相应经费。

  (二)发展支持。工作室命名专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重庆技能大师等,由市高技办定期组织体检和疗养休假。工作室可优先申报市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课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创新创业项目。

  (三)职责任务。工作室要积极承担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开展技能创新发明、培养优秀技能人才等工作,工作室命名专家要充分发挥带徒传技、人才引领作用,主动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价、职业院校发展、技能服务社会等全市工作,为全市技能人才树立先进典型,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四)考核评估。每两年对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上一层次工作室;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取消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流程见《大师工作室网上平台申报操作手册》(附件3)。

  (二)请各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认真按要求填报申报表格并提供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整合为1个PDF文档,凡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再提交市人力社保局审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8:00,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集中审核推荐时间为7月16—22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推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须在系统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函”和“推荐单位技能人才情况核查证明表”(附件2)。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对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申报,严禁弄虚作假。

  (四)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务必认真遴选、严格把关,鼓励建立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已建立的区县级工作室,可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工作室遴选。

  六、其他事项

  鼓励当前全市已建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全国全市重点战略以及产业、企业、院校发展需求,以攻关项目为牵引,跨区域、跨工种、跨单位、跨领域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联盟,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推动形成以技术攻关实现潜能开发、以学习培训实现技能提升、以导师带徒实现人才化育、以经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以创新创效实现人企双赢的“五位一体”运行机制,凸显技能大师工作室“攻关、传艺、创新、交流”作用,助力破解生产经营重大难题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努力将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器”、攻坚克难的“主力军”、技术创新的“催化剂”、培育人才的“蓄水池”,为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澎湃的工匠源动力。有意愿组建联盟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先自行组织研讨交流并形成联盟建设方案,由牵头单位或工作室于7月22日前提交到市高技办审议。

  联系人及电话:刘贵举、宋琦,88126933、88633735;

  网络平台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8602300208。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相关表格及说明.doc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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