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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15:17 发布部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4〕102号,见附件1),现启动我市第八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八批规范公告企业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依照《锂离子电池行业 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见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3)自愿申报,于2024年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推荐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同时组织企业通过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与溯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ldchy.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

  (一)督促开展自查。请各有关区县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按照《规范条件》开展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自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自查报告。请各有关区县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实,并于7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核实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二)指导保持规范条件要求。请各有关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已公告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满足《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

  企业申报材料和自查报告模板可在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请各区县对申报和自查相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

  电话:51702612

  邮箱:sgxjdzxx@j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305室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1.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5B2024%5D102号).pdf
附件下载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pdf
附件下载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pdf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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