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6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清远地区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分为两个专题共三个方向,分别是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方向和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方向;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方向。申报单位按对应方向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总体要求、工作程序详见《通知》。申报主体需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且项目实施必须在清远市境内。
二、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开展电子信息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推荐、资金下达、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审计、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其中,推荐项目申报需出具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县(市、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于7月19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三、申报单位相关事项。一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报,申报材料对应所申报方向的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清单》整理(详见附件3),申报电子材料于7月12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企业所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不再接收。二是申报单位做好现场核查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内容如下:安排会议室、熟悉项目人员介绍项目情况(PPT)及答疑、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原件核对、纸质申报材料影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九份、安排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等。三是通过审核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骑缝章),一式五份(省一份,市、县各两份)。其中,《申报函》《项目申报声明》《项目完工情况说明》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逐份签字、盖章);审计报告除装订入材料件为影印件外,另外提供一份纸质原件或纸质影印件(需逐页加盖审计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一式三份(省、市、县各一份)。四是通过审核申报单位于7月19日前自行登录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完成线上申报。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7月16—17日期间对申报电子信息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出具审核结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审核通过申报项目。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0763-336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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