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财政局、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融资担保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2〕37号)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统筹确定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机构申报和区县初审情况,经研究,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纳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本次更新后,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37家(见附件)。
请各区县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纳入名单管理的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资本金动态补充、风险补偿、业务奖补等机制;请有关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益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服务小微、“三农”等主体。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适时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存续做好动态管理。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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