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根据《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50号)规定,现组织开展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资格;
2.具备良好的场所、设备及教材等教学条件;
3.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学员档案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培训后跟踪管理等;
4.拥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强、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5.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书》,重点填写2021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
2.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实地考察、评审答辩,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省科技厅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作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2月12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同时,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惠莉 马文哲
联系电话:0531-51751137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省科技厅1418室
邮箱:sdkjtcgzh@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书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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