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及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企业“发榜”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
请在厦门地区、行业内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
1.网络申报。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http://xieshouxingdong.cn,需注册登录)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2,可选择是否公开企业名称)。
2.报送纸质件。网络填报后,下载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7月11日前,报送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层创新创业服务部)。
3.需求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需求的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中小企业“揭榜”
(一)网络填报。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后,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http://xieshouxingdong.cn,需注册登录)填写相应信息,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二)报送纸质件。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3),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见附件4),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层创新创业服务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待国家公布“揭榜”名单后,将点对点通知“揭榜”成功中小企业尽快与“发榜”大企业建立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各企业应充分研判自身科研实力,积极参与“发榜”“揭榜”工作,深度参与产业链协同和大中小融通工作。
(二)深化合作。“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2家“揭榜”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揭榜”中小企业不得是“发榜”大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应商等关联企业。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中小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三)政策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将给予管理提升、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等支持;开展大中小融通创新对接活动,邀请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为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攻关和融资等优质服务。
联系电话: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2896792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方式:221182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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