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18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2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一)科技创新合作领域
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10;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5;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合作处,联系人:赵青,联系电话:0531-51751126。
(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咨询电话:010-68104430;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张志丹,联系电话:0531-5175115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18号)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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