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重发〔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的通知》(赣科发〔2023〕2号)、《关于组织水利、应急管理、能源、装备制造领域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4〕12号)和《关于组织交通领域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4〕23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诚信审查、会议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批复组建“水旱灾害防御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等2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
各实验室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要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交流合作。要以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导向,探索和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运行模式,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各依托单位要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督促指导。在实验室人才团队建设、经费和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实验室创新管理模式,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高水平的实验室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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