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对象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向属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一)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
(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基本情况(附件4)
(四)申报企业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五)银行贷款合同(人民币贷款合同);
(六)银行利息单复印件;
(七)2024年1-5月税务申报表;
(八)2022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
二、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各县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3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按“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行文及附件5上报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三)各县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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