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4〕14号),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拟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奖补标准为每家企业20万元。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级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企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问题的企业。
经组织企业申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现将我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3日—7月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叶剑锋、韩学光,电话:8892331,邮箱:sg88766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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