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相关要求,做好我省绿色低碳技术推荐工作,结合前期我委已开展的《浙江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4)》征集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已征集的绿色低碳技术清单外(详见附件1),如需增补优质绿色技术(须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请务必于2024年7月7日(周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技术持有单位,也可按时间节点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委。
2.增补的绿色技术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even_lma@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绿色技术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同时将纸质版装订成册邮寄至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68号5号楼 马益薇 0571-51104822)。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周润宇;联系电话:0571-81050995;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联系人:方芹、马益薇;联系电话:0571-51104951、0571-51104822。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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