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苏经信节能〔2010〕1130号)有关规定,经设区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南京哈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符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条件,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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