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64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方向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硅基集成光芯片。(方向1,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方向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电池或组件、异质结(HJT)电池或组件、背接触(IBC、HBC、TBC、ABC)电池或组件、铜铟镓锡 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碲化镉 CdTe 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薄膜太阳能电池、单晶硅片。(方向2,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二)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方向3: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储能型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储能型钠离子电池及材料、液流电池、其他储能系统。(方向3,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以上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二、项目补贴时间范围
项目补贴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均须在此期间内)。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7月13日完成提交至市局审核。
2.纸质材料提交: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材料需按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和相关要求出具;按清单顺序依次编排、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六份。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及纸质版于7月14日前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申报企业要依据政策条件要求诚信申报,对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还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项目审核推荐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申请材料后,对照粤工信电子函〔2024〕64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要确认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3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各区工信部门初审后,于7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我局,并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入库
我局将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入库工作。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四)后续资金管理
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及配套软件、材料、产品及第三方服务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支出,以及差旅、会务、基建等日常事务性的支出,鼓励项目单位将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付项目后续产生费用或对本项目相关支出进行冲账使用。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钟伟光,电话:3391970;蒋文红,联系电话:2538299;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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