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64号)(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方向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硅基集成光芯片。(方向1,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
方向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电池或组件、异质结(HJT)电池或组件、背接触(IBC、HBC、TBC、ABC)电池或组件、铜铟镓锡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碲化镉CdTe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薄膜太阳能电池、单晶硅片。(方向2,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二)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方向3: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储能型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储能型钠离子电池及材料、液流电池、其他储能系统。(方向3,申报指引详见附件3)
二、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是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主体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3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江门市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已经完工,且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
(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申报的其它条件详见对应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抓紧组织本地区项目库的申报,并公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
(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及汇总工作,按照《通知》附件1至3申报指南、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指导企业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同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7月14日前出具推荐文件,报送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工业互联网科)。推荐文件中应说明初审具体情况,附件应包含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附件14项目汇总表。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上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培坚,0750-327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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