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创客团队: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4〕7号)的要求,珠海市工信局围绕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营造更好的创新生态”会议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力推进制造业当家战略,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计划于5月至8月举办2024年“创客广东”珠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是第九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客广东”大赛的珠海区域赛事,为推动赛事形成更为全面、更为广泛的覆盖影响力,在全社会将进一步推高创新创业热潮,强化全民创新创业氛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时间:2024年5月-8月
二、活动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珠海市香洲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特别支持单位: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珠海市内或港澳台地区注册,或在广东省内注册但所在地无举办“创客广东”市级区域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三)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近三年“创客广东”地市赛或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组织
大赛分为项目征集及资格初审、初赛、复赛、赛前培训和决赛(各阶段时间、地点视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1.项目征集及资格初审
(1)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报名截止后,将对照参赛条件,对已报名注册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由大赛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并予以通知。
(3)要求: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初赛
(1)时间:2024年8月上旬
(2)内容:初赛以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委在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项目中,筛选优秀项目晋级复赛,晋级名额为:企业组30个,创客组10个。
3.复赛
(1)时间:2024年8月中旬
(2)内容:复赛以现场路演和选手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委通过现场打分,确定晋级决赛项目。晋级名额为:企业组6个,创客组6个,同时企业组第7-10名,创客组第7-8名为优胜奖。复赛结果产生后,根据“创客广东”省复赛晋级项目比例要求,对获奖项目进行稽核,推荐相应项目至省复赛。
4.赛前培训
(1)时间:2024年8月中下旬
(2)内容:在决赛前举办创业特训班的赛前培训,邀请资深创业导师为晋级省复赛的项目开展专题创业培训,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辅导,进一步提升选手的能力素养。
5.决赛
(1)时间:2024年8月下旬
(2)内容:晋级决赛的12个项目,采取“1+7+5”的形式按顺序依次进行1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7分钟的路演展示、5分钟的选手答辩,最终决出各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企业组4名,创客组2名。决赛结果产生后,举办颁奖仪式。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投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项设置
大赛获奖优秀项目除颁发证书奖牌外,还予以累计共60万元金额的奖励资金。具体分配如下:
奖项设置 |
获奖数量(个) |
奖金额度(万元) |
总计(万元) |
|||
企业组 |
创客组 |
企业组 |
创客组 |
企业组 |
创客组 |
|
一等奖 |
1 |
1 |
12 |
6 |
12 |
6 |
二等奖 |
2 |
2 |
6 |
3 |
12 |
6 |
三等奖 |
3 |
3 |
3 |
2 |
9 |
6 |
优胜奖 |
4 |
2 |
2 |
0.5 |
8 |
1 |
合计 |
18 |
60 |
(二)政策扶持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4〕7号)精神,对参加2024年“创客广东”大赛并获得全省50强的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一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的,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七、有关要求
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广泛发动优质项目参加大赛。对照参赛要求,组织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个人创客等参加大赛,发动产业园区、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知名投资机构、高校等参与赛事活动。
专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刘泽珊,覃敬宗,联系电话:2210354、2516412)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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