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业机构评审、局党组讨论等程序,现制定了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安排计划和2023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安排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7月7日(7天)。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39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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