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41:20 发布部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9号)要求,现就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在江门市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在江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江门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发现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主要采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本次入库项目为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此期间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支持的项目,亦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

  规定纳入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单位登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项目单位需确保所上传的资料真实、完整、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库。

  2.材料递件:项目单位将通过县(市、区)初审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带水印)从平台导出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光盘(一式两份,光盘材料包括:带水印的入库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盖章扫描件,各项材料的可编辑版本,完工评价意见自评部分)报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组织开展项目入库申报: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项目入库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组织企业通过“数字工信”平台进行填报。

  2.网上初审: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审核的项目单位打印纸质材料,于2024年7月22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审核提交工作,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上传,逾期系统审核通道将关闭。

  3.报送推荐项目:推荐申报入库的项目需经各县(市、区)党组会审议同意,并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附件5,盖公章签字)、带水印的入库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加具初审意见,盖公章,一式两份)、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及时转发本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积极发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技改金融政策。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对申报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加强项目初审把关,通过书面审查、现场核查、部门函询、信息化手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得推荐新建项目、非工业项目、申报主体经营异常的项目等项目申请入库,防止资金项目可能存在的申报骗补等风险。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陈熙,电话:0750-3279763)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附件2: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库申报指南.zip
附件下载
附件3: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5: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6: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